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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品进口报关--进口塑胶粒为固体废物?
点击:265    发布单位:泓邑危险品进口报关公司    发布时间: 2024/6/17


    此前,外港海关关员在对一批进口化工品报关--聚苯乙烯再生粒子开展查验时发现,该批再生粒子为黑色柱状颗粒,用白色编织袋包装,规格为每袋25千克。根据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(以下简称“上海海关工业品中心”)检测结果显示,该批再生粒子中多溴二苯醚等有害元素含量超标,被判定为固体废物。面对进口企业的疑问,外港海关践行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寓普法于执法全过程,在执法过程中释法说理,讲清执法行为背后的守护国门安全的意义。最终,连续查获的三批共计79.5吨再生粒子固体废物被全部退运出境。


    “根据收货人提供的资料显示,货物为再生塑料粒子,来源为塑料瓶等制品,用途为生产工程塑料管件。此类再生塑料颗粒容易出现有害元素超标情况,一旦该指标超标,易被判定为固体废物。所以我们在查验的时候就比较谨慎,第一时间取样送检。”该批再生颗粒查验科室外港海关查验五科科长吴群哲表示。


    经上海海海关工业品中心检测,三批再生粒子样品的主要树脂成分分别为聚苯乙烯、聚苯乙烯与聚丙烯的共混物,成分中多溴二苯醚含量为2054至2572mg/kg不等,超过 国家标准GB/T 40006.1-2021 《塑料 再生塑料 第1部分:通则》中规定的多溴二苯醚含量≤0.1%(1000mg/kg)的限值要求;其中一批样品中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含量为0.12%,也超过含量≤0.1%的国家标准限量要求。因而,三批样品均被判定属于固体废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