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窑湾海关查获海运危险品82.47公斤--进口危险品需如实申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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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7日,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查获一起进口拼箱货物危险品漏报案,查获海运危险品82.47公斤。 大窑湾海关关员在对一票申报品名共16项的进口拼箱货物进行查验时,发现其中5项申报品名分别为洗净液、印墨、清洁剂、润滑保护剂等外包装上印有危险品警示标签。现场关员初步认定其疑似为危险品货物,经第一时间联系海事部门确认,该5种货物均属于危险品。其中洗净液属于8类危险品,是腐蚀性物质。其余4种货物属于3类危险品,是易燃液体类危险货物。 据介绍,这5种货物总重82.47公斤,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品申报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危险品货物的包装、运输均有特殊规定,如果在转载、运输、使用过程中,一旦发生泄露,极易发生安全事故,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 目前,该批货物已移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。 |